光娅,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副主任。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张黎利,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质检员。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徐存知,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长度所检定员。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张玉洁,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朱永乐,安徽省淮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黄飞,安徽省六安市江淮公证处民家事中心主任、公证员。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杨友义,安徽省合肥市司法局立法处立法处副处长。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徐亚明,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科一级警员。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鲍洋,安徽省巢湖监狱教育改造科三级警长。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季春威,合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魏亮,合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二仓库副科长。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何淑莲,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环化医所检定员。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李祥瑞,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长度所检定员。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刘永,安徽省第三测绘院副主任。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黄瑞,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姚园园,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党支部副书记、副监区长。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江欢,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史然,安徽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长。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谢兰臣,阜阳市颍泉区发改委安徽省驻新疆援建指挥部总工程师、安徽省驻新疆援疆指挥部皮山工作党总支委员。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孟凡征,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