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艳艳,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高级会计师。2023年3月,被授予“安徽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张健,合肥市瑶海区委办公室一级科员。2023年11月,被授予“安徽省党委办公厅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产启平,合肥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综合处处长。2023年11月,被授予“安徽省党委办公厅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张海燕,合肥市委组织部企事业干部处处长、四级调研员。2023年3月,被授予“安徽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尹玲,合肥市国资委组织宣教处处长、四级调研员。2023年3月,被授予“安徽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梁华友,合肥新站高新区总工会权益保障处处长。2023年3月,被授予“安徽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胡勇,合肥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2023年3月,被授予“安徽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李敏琪,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研部主任。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吴梅芳,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主任。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江婷婷,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党校综合科科长。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光娅,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副主任。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张黎利,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质检员。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徐存知,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长度所检定员。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张玉洁,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朱永乐,安徽省淮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黄飞,安徽省六安市江淮公证处民家事中心主任、公证员。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杨友义,安徽省合肥市司法局立法处立法处副处长。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徐亚明,安徽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科一级警员。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鲍洋,安徽省巢湖监狱教育改造科三级警长。2023年4月,被授予“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
季春威,合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