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鹏,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流量所副所长。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孟守东,安徽省乡村振兴局产业指导处处长、一级调研员。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张倩,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2023年4月,被授予“2022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谭屹峰,安徽省泾县教体局系统工会主任。2023年12月,被授予“安徽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李先瑞,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2023年12月,被授予“安徽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宋茸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组织宣传部副部长。2023年12月,被授予“安徽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巫绪文,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工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2023年12月,被授予“安徽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李文静,合肥市庐阳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2023年12月,被授予“安徽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李良,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2023年12月,被授予“2021-2022年度安徽省安康杯竞赛优秀个人”称号。
杨柏松,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工会专职干部。2023年12月,被授予“2021-2022年度安徽省安康杯竞赛优秀个人”称号。
胡琼,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卫生科科长。2023年12月,被授予“2021-2022年度安徽省安康杯竞赛优秀个人”称号。
徐先东,合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工作人员。2023年12月,被授予“2021-2022年度安徽省安康杯竞赛优秀个人”称号。
陈宗焕,安徽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一级主任科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张莉,安徽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一级主任科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熊亭玉,安徽省妇联法律顾问处三级主任科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张睿,安徽省妇联家儿部一级主任科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陈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处二级主任科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王世民,安徽省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心理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副教授。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刘旻,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第八监区教导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光聪,安徽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二级主任科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