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跃,方正县松南乡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韩立强,方正县宝兴乡新建村党支部书记。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肖英超,方正县宝兴乡人大副主席。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思宇,方正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四级主任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于长斌,方正县会发镇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林树军,方正县会发镇党委副书记。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海峰,方正县天门乡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冯海滨,方正县方正镇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赵海娟,方正县方正镇八名村党支部副书记。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庞振宇,男,1987年11月生,中共党员,黑龙江省数据局二级主任科员。2024年11月18日,庞振宇下班路上不顾个人安危,在不足两只脚宽的楼顶房檐上成功解救了一名轻生女子,他凭借沉着果敢、临危不惧的责任与担
聂启伦,通河县三站镇三合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曹庭,国家税务总局方正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陈亚晶,方正县方正镇兴商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民委员会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李国玉,方正县天门乡沿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李东峰,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王刚,木兰县木兰镇龙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王利强,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于洋洋,国家税务总局延寿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高德胜,延寿县延寿镇红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姚大龙,依兰县愚公乡杨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