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方正县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许敏,方正县信访局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韦春方,方正县档案馆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杨子琪,中共方正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春艳,方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委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徐伟,方正县政务服务和社会信用中心副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丁睿,方正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纪冬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方正县委员会经济委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孙雯萱,方正县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茂艺,方正县直机关工委四级主任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马婧,中共方正县委社会工作部股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寒璐,方正县审计局财政及政策落实审计室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马瑞丰,方正县财政局预算股负责人。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丽娜,方正县统计局一级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刘训泉,方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信访专班负责人。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任嘉琛,国家税务总局方正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沈仲,哈尔滨市方正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赵亚峰,方正县林业和草原局股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潘志刚,方正县宝兴林场书记兼场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崔明峰,方正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行政管理股负责人。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