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志放,方正经济开发区投资与科技人才局副局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梁晓东,方正县发展和改革综合服务中心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娄启立,方正县大罗密镇青山村党支部副书记。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杨树鑫,方正县发展和改革综合服务中心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爱英,方正县大罗密镇政府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李海瑞,方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海军,方正县水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吕远征,方正县文化馆文化馆综合办公室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齐凤坤,方正县双龙水库服务中心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苏宏欣,方正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金和,方正县得莫利镇得莫利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许国旗,方正县纪委监委三级主任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亚东,方正县得莫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邢晓冰,方正县民政局综合业务股股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云海,方正县民政局局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海涛,方正县德善乡德善村村委会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杨智钧,方正县自然资源局方正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整理中心负责人。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李同兆,方正县劳动人事档案中心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肖宝华,方正县松南乡黎明村组织委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周鹏,方正县宝兴乡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