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晓冰,方正县民政局综合业务股股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云海,方正县民政局局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海涛,方正县德善乡德善村村委会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杨智钧,方正县自然资源局方正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整理中心负责人。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李同兆,方正县劳动人事档案中心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肖宝华,方正县松南乡黎明村组织委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周鹏,方正县宝兴乡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陈跃,方正县松南乡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韩立强,方正县宝兴乡新建村党支部书记。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肖英超,方正县宝兴乡人大副主席。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思宇,方正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四级主任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于长斌,方正县会发镇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林树军,方正县会发镇党委副书记。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海峰,方正县天门乡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冯海滨,方正县方正镇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赵海娟,方正县方正镇八名村党支部副书记。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庞振宇,男,1987年11月生,中共党员,黑龙江省数据局二级主任科员。2024年11月18日,庞振宇下班路上不顾个人安危,在不足两只脚宽的楼顶房檐上成功解救了一名轻生女子,他凭借沉着果敢、临危不惧的责任与担
聂启伦,通河县三站镇三合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曹庭,国家税务总局方正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陈亚晶,方正县方正镇兴商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民委员会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