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修,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挥中心四级高级主办。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郭海鹏,长顺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三级调研员(挂职)。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马一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司三级调研员。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陈国寿,惠水县王佑镇西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俊波,中央统战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群工作处干部,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蒙胜翠,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三级法官。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邹小丹,长顺县人民政府长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三级主任科员。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蒙钰鑫,长顺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八级职员。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赵金鹏,独山县百泉镇望城社区党委副书记。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王金亮,惠水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摆金镇高寨村驻村第一书记。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程群,龙里县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奋进社区居委会副主任。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简敏,惠水县明田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祖平,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凌霄,中共惠水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安兴慧,贵定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莫庆囡,都匀市墨冲镇翁江村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罗艾云,贵定县昌明镇中心卫生院医务科主任。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石正丽,都匀市归兰水族乡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二级主任科员。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罗薇娜,福泉市文化馆馆长。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江艳,福泉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心主任、七级职员。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