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云清,雷山县人民法院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庭长、三级法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龙志来,剑河县南明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梁三侠,从江县秀塘壮族乡敖洞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杨波,榕江县栽麻镇大利村党支部书记。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刘杨,榕江县干部信息中心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莎,榕江县文化馆馆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孙小薇,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处工程师;榕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闻昌国,黎平县雷洞瑶族水族乡人民政府乡党建办公室副主任、一级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韦光雷,榕江县塔石瑶族水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邓光文,黎平县顺化瑶族乡己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高松,榕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丁书华,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股副股长、二级主任科员;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龙正亮,贵州省黎平公路管理段生产股副股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石明艳,黎平县司法局德凤街道司法所所长、一级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刘航,中共锦屏县委党校科研工作处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邓伟文,广东省佛山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莫宪斌,黎平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主任、三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杨鸿斌,天柱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工作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吴永江,中共黎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一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龙立平,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