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锋,麻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沛泠,黄平县民族宗教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静,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潘华建,丹寨县兴仁镇台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王清华,黄平县旧州镇寨碧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云云,黄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黎鸿,凯里市大风洞镇石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翟超群,中央统战部港澳台统战工作局外事工作一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挂任赫章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徐茂,毕节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中心工作员。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梁冲,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毕节工作组威宁小组组员,挂任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黄远,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毕节工作组纳雍小组组员,挂任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春霖,毕节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促进中心文化宣传科副科长。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黄晓新,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毕节工作组组长,挂任毕节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翟永,毕节市文化艺术界联合会工作员、三级美术师。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杨昕瑞,全国工商联派驻织金县马场镇马家屯村第一书记。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马波,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江梓豪,农工党中央派驻大方县凤山彝族蒙古族乡羊岩村驻村第一书记。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胡安娜,毕节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工作员。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朱娥,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管理服务科科长。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邓月卿,致公党中央派驻七星关区朱昌镇八亩村支部书记助理。2026年9月,被授予“毕节市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