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智胜,黎平县人民武装部政委。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吴芳媛,黔东南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服务中心网信二科科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欧婉珍,黔东南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刘坤,黔东南州财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农业和基层财政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德业,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州税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党建和巡查工作科科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杨秀龙,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八科科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谭必伟,黔东南州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周建华,黔东南州直单位绩效考核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刘佳,剑河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邓可,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永忠,台江县苗族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七级职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杨淼俊墨,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刘万能,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黄成菊,中共黔东南州委编办副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乐灵琦,贵州省台江县公路管理段工作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龙怀山,雷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潘承龙,雷山县达地水族乡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曾菲,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老干局局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晓赟,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欧森,剑河县革东镇麻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