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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静

天津市宝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朱伟静

  朱伟静,女,1982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天津市宝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她自2005年开始从事法律咨询、信访调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辩护、未成年人抚养纠纷代理和民事侵权代理等工作。20年来,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上万名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曾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天津市“青少年阳光助力服务”优秀志愿者等荣誉,并被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法律系聘请为校外导师。

  情系群众 初心如磐

  朱伟静于2005年5月开始到宝坻区司法局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至今已接待当事人上万余人次,代拟法律文书上百余件,办理民事、刑事代理案件400余件。她专业的法律服务让许多矛盾在解答中消除,让不少纷争在引导中走上正确的法律解决途径,诸多案件在她的积极调解下得以解决。如成功调解因孩子抚养费发生的纠纷以及因老人赡养费发生的纠纷等类似的60余起案件,使当事人最终采取和平手段将矛盾解除。墙上的一面面锦旗,桌上的一摞摞装订整齐的案宗材料,无一不在默默诉说着朱伟静在践行初心使命的道路上付出的心血和汗水。

  砥砺前行 播撒法种

  朱伟静积极发挥自身职业优势,以多样身份开展普法宣讲,入乡村宣讲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入街道、乡镇,宣讲《民法典》以及常见职务犯罪类型;入企业,宣讲《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案件赔偿标准。多年来,朱伟静还一直耕耘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讲第一线,通过参加法治进校园、“快乐大篷车社区校园行”公益活动、模拟法庭等活动,在全区多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百余场,为广大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在办理未成年案件和为青少年开展法治讲座的过程中,她发现不仅要向孩子们传授法律知识,还需要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心理引导,她便主动邀请心理咨询老师一同开展讲座,让法治宣讲与心理讲座相融合,用法律知识和心理知识为青少年筑起预防犯罪的铜墙铁壁。

  热心公益 无私奉献

  朱伟静积极投身公益事业,3年来一直坚持参与中国乡村发展“爱加餐助力乡村孩子”助力活动,还曾资助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扎河乡一名同学完成了初中三年的学习并多次参与宝坻区“一家亲”送爱心和“小雨点爱心公益志愿”活动,帮助一名重病儿童筹集善款。在积极捐款捐物的同时,她还充分运用法律知识为困难家庭、养老院、残疾人群体、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解决法律上的难题。

  朱伟静用助人的热心、奉献的诚心、大爱的真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着不平凡的业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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