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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雄

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赵雄,男,汉族,198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审计师,二级建造师,法律职业资格A证持证律师。

  现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小组副组长。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在推动企业法治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主要事迹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根基

  作为集团公司高级管理成员,赵雄同志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他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形成了具有水务特色的“党建+法治”工作模式。

  一是创新党委学法机制,强化法治思维。赵雄同志牵头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党委会“第一议题”学法计划》,将法治学习作为党委会议的固定议程。2024年以来,系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基础性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行业专门法规。每次学习都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深入研讨,确保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在学习方式上,赵雄同志创新采用“专家授课+案例分析+集体研讨”的三位一体模式。

  二是完善学法用法考核体系,发挥“头雁效应”。赵雄同志不仅自身带头学法,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员法治素养提升。他推动将法治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建立了“述法+述职”双评议机制。2025年,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党内法规考试通过率达100%,赵雄同志本人以优异成绩通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测试。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制度建设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赵雄同志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为理念,全面推动集团公司制度体系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是全面修订规章制度,实现管理升级。针对集团公司制度体系存在的滞后性问题,赵雄同志牵头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制度“立改废释”专项行动。他组织法律、管理、业务等部门骨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集团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经过系统评估,最终修订完善《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废止过时制度,新制定制度2项。在制度修订过程中,赵雄同志特别注重将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企业管理制度。

  二是创新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护航企业发展。为应对日益复杂的法律环境,赵雄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了“法律、合规、风控”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他主持草拟的《总法律顾问》,系统规划了集团法律顾问体系建设路径。目前,集团及所属9家子公司已全部配备专职法务专员,实现了法律专业力量全覆盖。在赵雄同志的推动下,集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重大决策法律审核、重要制度法律把关、重大合同法律审查的“三重一大”法律审核机制得到严格落实。2024年,集团重大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率达到100%,通过事前风险防控,成功规避了多起潜在法律纠纷,预计减少经济损失超2亿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王瑶水库清淤工程这一省级重点工程中,赵雄同志亲自带队开展法律尽职调查,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协议进行数十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高质量合同文本。该项目实施两年来,未发生任何重大法律纠纷,成为政企合作的成功典范。

  (三)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品牌

  赵雄同志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不仅要靠制度约束,更需要文化浸润。他突破传统普法模式,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形式新颖、效果显著的普法活动,打造了具有水务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一是构建多层次法治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岗位员工的法律需求,赵雄同志主持构建了“分层分类”的法治培训体系。对于管理人员,开设“现代水务法治大讲堂”,重点培训公司法、合同法等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对于技术人员,组织“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深入解读行业监管要求。对于一线员工,开展“岗位合规要点”培训,确保依法合规操作。作为集团公司首席法治宣讲员,赵雄同志坚持亲自授课。他主讲的《行业法律风险防范》《民法典对水务企业的影响》等课程,因案例丰富、讲解生动而广受好评。2024年以来,他已累计授课12场,培训员工200余人次。为巩固培训效果,他还主持编写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该手册因实用性强而被员工称为“法律宝典”。

  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赵雄同志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他主导在“法宣在线”APP,开展法律查询、案例学习、在线测试等学习模块,随时随地进行法律学习。在赵雄同志的创意指导下,集团公司拍摄的水系列普法宣传片,采用微视频的形式,通过真实案例改编,生动展现了居民用水的法律知识。该系列片获得市直部门的高度认可,更在微信视频号平台获得超万次播放,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是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活动。为提升法治教育的参与感和实效性,赵雄同志创新性地引入了“模拟法庭”教育模式。他选择水务行业典型的污染赔偿纠纷、劳动合同争议等案例,组织员工分别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全过程模拟案件审理。这种沉浸式体验让员工深刻理解了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有效提升了法治意识。

  (四)践行法治为民,服务基层群众

  赵雄同志始终牢记“法治为民”的宗旨,坚持将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一线员工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进厂区活动。针对集团公司所属四大水库和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位置偏的特点,赵雄同志组织开展了“送法到一线”活动。他亲自带队深入偏远厂区,通过座谈会、法律咨询、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基层员工的法律困惑。针对反映集中的劳动合同、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等问题,他亲自解答,并安排法律顾问定期驻点服务。在赵雄同志推动下,集团公司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小组”,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2024年,帮助百余名职工解决了工伤认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这些实实在在的帮助,让员工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二是助力乡村振兴法治建设。赵雄同志将法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帮扶内容。在南沟门水库,指导公司与黄陵县检察院签订《南沟门水库法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立足水库“水利枢纽+民生保障”双重定位,重点围绕水源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三大核心领域的信息互通共享、执法司法协同和风险联防联控的三位一体机制。组织开展“合规建设年”“预防职务犯罪”等系列活动,聚焦水库安全运行、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库区社会治理等重点合作内容,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与全民守法协同发力。

  工作成效

  在赵雄同志的带领下,集团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一是企业法治水平全面提升。集团公司连续三年保持重大法律纠纷“零发生”记录,诉讼案件数量年均下降20%以上,合同审核率和合规审查率达到100%。二是获得专项荣誉表彰。组织员工参加市总工会举办的“民法典与你同行”知识竞赛,荣获团体和个人二等奖。三是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打破传统法务管理局限,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构建“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门-业务单元-基层单位”四级法治工作体系,法律风险防控从“事后补救”向“事前把控”战略转型。四是社会效益显著。普法宣传覆盖全集团系统,帮助解决基层法律问题200余件,培养系统内法治人才10余名。

  赵雄同志以坚定的法治信念、精湛的专业能力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引领集团公司法治建设实现从“形式覆盖”到“实质成效”的跨越式发展。作为企业法治建设的先锋践行者,他勇当行业法治进程的引领者。既是法律规范的忠实捍卫者,更是法治文化的积极弘扬者。该同志政治站位高、业务素质强,在深化企业法治建设过程中创新思路广、落实成效显、标杆效应突出,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法治工作者的责任担当,为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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