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琼,女,中共党员,1987年2月出生,现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副庭长、一级法官。张琼2015年进入六合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一庭、房地产审判团队、速裁审判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近三年,张琼带领审判团队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700余件,结案数位居全院前列。疫情期间,张琼带领审判团队率先开启在线庭审、电子送达、无纸化办公等,确保各项审判工作顺利推进。张琼曾先后荣获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南京市法院优秀法官、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被南京中院记三等功一次,被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
从事审判工作10余年来,张琼始终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忠实履职,秉持“以公平正义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的职业追求,以实干的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切实履行审判职责,践行公正司法为民。近三年,张琼作为员额法官带领审判团队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700余件,结案数位居全院前列,审判质效良好。2021年、2022年,张琼巡回审理的两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人民法院报刊载。
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原告除提交借条外,还提交了30余万元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以证明其出借款项来源,看似充分的证据,让被告感到百口莫辩。但张琼并没有拘泥于对证据表面的审查,在对借款细节询问以及对案情深入分析后,张琼至相关银行调取交易记录,审查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系原告伪造,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对其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的行为予以司法处罚。
一起标的额仅为6000余元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是一名安装工人,由于缺乏证据意识,提供的证据是100多张琐碎凌乱且不规范服务订单。为帮助原告尽快拿回“辛苦钱”,张琼从法院依职权调取的上千个原始订单中核对出原告服务的订单,同原告工友核实工资情况,最终确认原告提供了劳务的事实并作出了支付劳务报酬的判决。
在大量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张琼发现商户们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盲点和风险,在诉讼过程中法律意识薄弱、举证能力弱,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困难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此类问题,张琼在办案的同时注重普法,提醒当事人规范今后的经营行为,防患于未然。办案之余,张琼还充分结合市场经营者的法律盲点、争议热点、需求特点,有针对性的策划了普法活动方案,组织速裁庭全体法官走进辖区内三大商户集中地开展法律宣讲和现场答疑,并根据经营者们的需求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提升了经营者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延伸了司法服务触角。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张琼率先带领审判团队在2020年开启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工作,并在全院率先启功无纸化办公。这些工作从无到有,均需突破原有工作模式,张琼积极摸索工作方式方法,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审判工作顺利推进,为后期全院推广应用提供参考。(来源,六合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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