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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汉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副主任

  张超汉,男,1982年10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低空经济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长安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2012年被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为“全国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2018年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特聘专家;2020年获第八届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青年奖;2022年获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2023年获评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入选陕西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师,获聘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教科文卫咨询专家;2024年入选中国法学会“涉外法治高端人才”,获评第六届“陕西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025年获第二届陕西省法学优秀成果特等奖。长期从事“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国际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陕西经济发展,为陕西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全方位提升涉外法治工作水平提供智力支持。

  主 要 事 迹

  张超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长期致力于“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国际法学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法治实践与社会服务等工作,主要事迹概括如下:

  一、教书育人、引领发展,为培养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砥砺深耕

  从教以来,张超汉秉持“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教育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以“言为士则、行为世范”为新时代教师道德情操,牢记“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以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努力成为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将自身所学服务社会。

  (一)在课程建设方面,他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育人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把思政育人与专业教学融合贯通,奉献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一线。入选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师,为本硕博学生主讲《国际私法学》《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民事诉讼法》等课程,其中《国际私法学》入选国家一流线下课程。积极推动学校法学教育国际化,联系国内外专家分享学术前沿,牵头组织举办多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会议,如“法学教育的新发展国际研讨会”,“加快培养国际仲裁人才,为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提供涉外法治人才保障”等。他站在国家法学教育事业第一线,立足国际法学科建设,在国际法和涉外法治教育事业上辛勤耕耘,为推动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和提升国家国际话语权贡献力量。

  (二)在人才培养方面,他指导的学生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金奖,推荐的12名本科生获国外著名大学留学资格,指导6名研究生获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1人评为陕西省优秀毕业生,6人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人获陕西高校研究生创新成果大赛二等奖,11人考取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著名学府博士研究生。他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成效突出,树立了人才培养品牌和良好口碑,获评为校首届研究生优秀导师,作为导师代表在研究生毕业典礼和全校研究生工作会议发言和分享经验。他不仅是在学术海洋中照亮学生勇敢前行的灯塔,更是在人生旅途中以智慧启迪思想的北斗。不管学生遭遇任何困难,他总是温暖以助,用心倾听、用爱感化,向学生传递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培养他们面对困难的坚韧品质与乐观心态,激励学生在逐梦路上愈挫愈勇、愈战愈强,可谓“师者如光,微以致远,可皓月千里”。

  (三)在青年教师成长方面,他发挥引领作用,组建并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关心青年教师发展,多次受邀为全校新入职教师讲授职业发展规划,帮助青年教师提升国际视野,助力青年教师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在教学、科研、法治实践等方面给予青年教师全方位指导与帮助,为学校法学教育注入新活力。

  二、志怀家国、潜心治学,为推进法治陕西建设注入法“智”力量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问题、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坚持学术研究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实践。他秉承扎实朴素的学风,勇攀科研高峰。围绕航空航天强国战略、“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国际法问题,在“German Journal of Air and Space Law”“Journal of East Asia And International Law”《现代法学》《法律科学》《国际法研究》《环球时报》等国内外期刊、报纸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南大CSSCI来源期刊31篇。15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出版专著4部、译著3部。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司法部青年项目,中国法学会重大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特别资助项目等20余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代表性成果《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研究》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青年奖(全国青年类共11人获此奖)、教育部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被誉为法学界的“诺贝尔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9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奖励。他科研成果突出,多项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研究空白、拓展了国际航空私法的研究领域,为我校学科建设、社会影响力提升以及我国大飞机制造商防范航空产品责任和应对产品责任诉讼风险作出了贡献、维护了国家利益。他还积极投身学科建设和团队建设,创办“中国涉外法治文库”(已出版6本)、“中国航空法文库”(已出版6卷),组建并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学术创新团队,主办和参加“纪念‘一带一路’倡议和实践创新十周年法治论坛”、“第六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法治合作高端论坛”等国内外学术活动,提升中国国际学术话话权,利用自身学术影响力和学术专长进行涉外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工作。作为“陕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特聘专家”“陕西省涉外法治人才库专家”,多次接受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知识产权报、陕西新闻网等记者专访,宣讲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工作。

  三、以文辅政、服务社会,为全方位提升陕西法治水平深度发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以文辅政,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陕西涉外法治建设。(一)担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期间,参与“航空法”《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空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工作,代表陕西法学界发声,提交的立法修订意见,受到中国法学会和司法部来函表扬。(二)担任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教科文卫咨询专家期间,多次向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陕西省人大涉外立法的方向性建议》《关于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涉外法规的建议》《关于<陕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论证意见》等立法咨询意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获陕西省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和财经委领导的肯定。(三)担任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副主任和入选中国法学会“涉外法治高端人才”以来,实干担当、行稳致远,全面服务陕西涉外法治建设工作,参与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陕西省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的实施方案》、陕西省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的调研、论证、起草和撰写工作,组建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团队,为陕西省涉外立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四)入选陕西高校涉外法治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以来,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规划和陕西航空航天产业发展特色,撰写《关于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多元化保障机制的建议》《加强规划统筹、促进我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数十篇报告被中共陕西省委采用,并获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常务副省长王晓、省委常委方红卫同志的批示肯定。同时,积极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工作大局,撰写50余篇报告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全国政协办公厅等中央或国家机关采用,多篇报告获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肯定,在我国对外法律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地维护了我国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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