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爱琴,女,1961年11月生,天津市红桥区夕阳红老人院院长。她致力于养老事业,1996年创办夕阳红老人院,1998年成立夕阳红巾帼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机会。1999年创立夕阳红法律援助中心,为老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成功解决多起赡养纠纷。同时,她关注孤儿成长,接纳并悉心照料多名孤儿,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曾荣获天津市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
以爱心筑梦夕阳红 助下岗职工再就业
“人生自古谁无老,奉献爱心到明天”,这句话是夕阳红老人院院长刘爱琴的人生格言,同时也是她从事养老行业的初心。1996年恰逢国家大力推动养老事业,刘爱琴正式创办了天津市红桥区夕阳红老人院,并亲自担任院长。1998年建立天津市红桥区夕阳红巾帼服务中心,在下岗再就业的浪潮中,为众多下岗职工提供了许多再就业的机会。该中心成立以来,秉持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陆续为40多名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和残疾人安排工作,为他们搭建起通往新生活的桥梁,也为担心子女生活依靠的老人们解决了心病。
创办法律援助中心 为老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1999年,刘爱琴创办了天津市红桥区夕阳红法律援助中心,中心设有1名常驻法律顾问和2名特邀律师,为入住老人及家属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在一个大雨滂沱的日子里,一位90多岁的老奶奶找到法律援助中心,诉说着自己的6个孩子因财产分割问题,都拒绝赡养老人。刘爱琴第一时间联系了常驻律师,为老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同时她又逐一联系老人的孩子们,从法律和亲情的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圆满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2005年,夕阳红法律援助中心为百名老人维护权益的热点事件,得到了媒体的持续关注。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为300多位老人解决了家庭矛盾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
关注“一老”不忘“一小” 帮助孤儿健康成长
刘爱琴在致力于为老年人打造一个温馨家园的同时,亦将目光投向了孤儿的健康成长。在一个飘雪的夜晚,她接到了民政局的求助电话,希望夕阳红养老院能够接纳一名小学三年级、亟需关爱的孤儿。面对这份沉甸甸的信任与责任,刘爱琴与爱人毫不犹豫地应承下来,并即刻驱车,在寒夜里将孩子接到了养老院,给予他温暖的庇护。自那日起,直至孩子年满十八、步入成年,刘爱琴夫妻始终如一地陪伴在他成长的每一步,无论是风雨无阻地接送上下学,还是无微不至的日常关怀,都让孩子深切地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这份深情厚爱,甚至让刘爱琴的亲生女儿都嫉妒地说:“你们对他比对我都好!”而今,那个曾在风雪中寻得避风港的孩子,已长大成人,却始终与刘爱琴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亲切地称她为“妈妈”。多年来,共有三名孤儿在这个特殊的家庭里得到了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照顾,刘爱琴以无私的爱心与坚定的信念,诠释着爱的真谛与伟大。她不仅让这些失去亲人的孩子重新找回了家的感觉,也让夕阳红养老院成为一个充满爱与欢笑的“老少同乐”的温馨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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