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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玲

吉林市工商个体户

  王艳玲,女,48岁,吉林省吉林市工商个体户。

  1997年丈夫与王艳玲离了婚,之后她独自抚养儿子和前夫已故表哥的一双儿女,其中表哥家的女儿是个残疾孩子,每天要靠流食维持生命,11年来王艳玲在这个女儿身上花了全部积蓄,做了十几次手术。现在女儿和正常人一样已结婚生子。由于母爱的真诚付出,前夫表哥的一双儿女早已改口叫她妈妈。

  2003年,王艳玲的前夫患上了尿毒症,无奈之下他又找到了王艳玲,王艳玲用一颗宽容的心来善待他。前夫每个月要做一到两次透析,2000多元的费用王艳玲一人承担。王艳玲还给他东奔西跑办理了低保,帮他开了一个老年活动站,为他交房租。前夫多次对朋友说,来世一定好好报答王艳玲!

  下岗后的王艳玲卖过菜,送过纯净水,送过煤气罐,开过出租车,后来又开了个网吧和小饭店,每一分钱都是靠辛苦打拼得来。从1995年到现在,王艳玲已经领养和资助了8个孤儿,捐赠钱物已达到20多万元。她曾经资助过北华大学的贫困大学生赵强,赵强在获得奖学金后,也学着王艳玲资助了一个孤儿,被称为“爱心妈妈带出来的爱心哥哥”,6年来像赵强一样受到过她资助的贫困大学生仅在北华大学就有200多人。

  王艳玲资助他人,自己也不时面临沉重压力。前夫治疗本身花费不少,接着她母亲患上了败血症,一个月下来住院费加输血就花去7万多元;上大学的儿子需要缴纳几年的学费。面临生活的重重压力,她低价把多年苦心经营的小饭店转让出去。后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对她的事迹进行了报道,社会上不少好心人要捐钱捐物给她,她都婉言谢绝了。她坚信能靠自己的努力渡过难关,她说,每一次困难使她更加坚强。

  2008年,王艳玲荣获吉林省道德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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