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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阔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张阔

  张阔,男,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6年出生,2012年参加工作,2015年调入县司法局工作。先后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精准扶贫、法治宣传等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勤勤恳恳、爱岗敬业,以踏实的工作作风,以开拓进取的精神面貌,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特别是在精准扶贫和法治宣传共工作方面成绩显著,为党旗增了光添了彩,先后3次获县政府嘉奖,荣获三等功1次,被评为全省扶贫脱贫“优秀驻村工作队员”。在成绩的背后,留下了闪光的奋斗足迹。

  张阔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初心,竭尽全力,干好本职工作。特别是在法治宣传方面,搞得有声有色。

  一、完善机制,压实责任

  机构改革后,为更好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对县直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印发了《县直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围法宣领〔2020〕1号)文件,明确了县直各单位应当承担的普法工作责任,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签订了“七五”普法目标责任书,出台了全县普法工作年度考核验收办法,把普法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紧紧围绕新冠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以开展“法律九进”、“法治九建”为依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突出重点对象。在机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普法。落实了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公务人员学法培训等制度,公职人员每年学法培训不少于40学时。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治素质和能力测评考试4次、130人次。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度述法、网上测法的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在学校,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开设了法治教育课。加强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培训。抓活动,促普及。围场一中的法治大讲堂、二中普法图片展、回民小学宪法晨读课、职教中心的模拟法庭等特色活动,使学校的法治教育更加生动具体。精心打造了木兰围场实验小学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今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2场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在乡村,围绕法治乡村建设,以“法律扶贫”为切入点,本着“抓节点,带平常,抓农闲,带农忙”的思路,以脱贫攻坚、《民法典》等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共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8次,“普法专题讲座”5场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60余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了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一次他到朝阳地镇集市上,搞普法宣传时,在宣传展板前,一位40多岁的妇女,来到他的面前,声泪俱下的哭诉了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想要离婚,但看在孩子的面没提出提婚。张阔就耐心解答有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知识。恰巧这位妇女的丈夫来到此处。他就因势利导,对其进行有关家庭婚姻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陈述家庭暴力违法的后果,使其认识到这是违法行为,表示再不作这种傻事了,并向妻子赔礼道歉。类似这样的事数不胜数。在企业,深化“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织律师对广源硅砂有限公司、长宏淀粉有限公司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2期法律专题讲座,参训人员达到50人次。在社区,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设立社区法治宣传橱窗24个,社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在景区,为推动我县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开展了“普法进景区”活动。积极营造法治、文明的旅游氛围,共开展“普法进景区”活动2次,提升了游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法治围场建设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原则,与多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的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据统计,共出动普法宣传车5驾次,举办各种法治宣传活动6次,展示普法图片10余套,悬挂横幅38余幅,营造了良好和谐的法治环境。四是突出重点内容。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宪法、民法典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等作为普法宣传的主攻点,深入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六进”活动。

  三、突出特色,创新载体,全力打造普法升级版

  紧跟时代脉搏,唱响普法主旋律。先后编印了《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新冠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导手册》《围场普法“九进”宣传册》等普法用书20多类,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司法局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普法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共发表普发信息20余篇。广泛运用“互联网+普法”技术,促进普法业务的深度融合。在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和县第一小学配备了普法机器人,创新了普法手段。以县委组织部党建云平台为依托,建立了全县“普法云平台”,开辟普法讲堂,打造围场普法新领地。

  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为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我局联合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申报评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围司发〔2020〕34号)文件,并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建设细则,深入到全县318个行政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加快了我县法治乡村建设的步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我县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

  五、致力扶贫摘穷帽

  2019年,张阔同志接受组织安排,深入到扶贫工作第一线,到贫困村下伙房村担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兼队长一职。在扶贫工作岗位上,始终和乡村干部同吃同住,访贫问苦,为贫困群众做了许多实事好事,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走访调查,扎实工作。刚驻村之时,他不辞辛苦,起早贪黑,实地走访贫困户,与他们多方沟通,详细了解情况,掌握致贫原因,并与村组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多次召开会议,摸清贫困现状,分析贫困原因。结合实际,制定出《下伙房村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理清了扶贫脱贫工作思路,为今后的脱贫攻坚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精准施策,助力脱贫。一是协助17户贫困户入股富龙企业,3户贫困户入股宇航人,每户入股3000元,每年分红600元,带动20户贫困户稳定增收。二是引导村民转变经营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全村共流转土地1200余亩,每亩地租年收入600元。三是在贫困户中聘请8人为生态护林员,每人年收入8000元;聘用6人为村级公益岗,每人月收入300元;聘用13人为村级光伏扶贫公益岗,增加家庭收入。四是对贫困户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三免一助”和“雨露计划”政策,其中49户贫困户家中的51名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3户贫困户家中的3名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14户贫困户家中的14名学生享受“雨露计划”政策。五是对7户贫困户的C级危房进行了修缮加固,对18户贫困户的D级危房进行了重建,对11户非四类户的危房进行危房改造,保证住房安全。

  (三)跑办项目,解决问题。他排除万难,积极跑办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各个项目落地生根,解决了群众实际问题。一是协助帮扶村建设315千瓦村级光伏电站一处,预计年实现发电收益30万元,可带动48户贫困户稳定增收,同时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协助帮扶村硬化9组通组路620延长米,方便群众出行。三是协助帮扶村在9组、15组安装路灯40盏,解决群众夜间出行照明问题。

  (四)心系群众,解决困难。他在入户走访调查时,只要了解到谁家有困难,他一定会竭尽所能帮助其解决困难。如该村贫困户刘某某,他家3口人,儿子30多岁还没结婚,一直在外地打零工,没有固定收入,妻子常年瘫痪在床,无劳动能力,没有定残,享受不到残疾人补贴,自己为照顾妻子,也打不了工。张阔了解他家情况后,积极与县残联沟通联系,为其妻子办理了二级残疾证,享受到了残疾人补贴;为其本人申请到了生态护林员,让其在照顾妻子的同时,能够就近工作,增加家庭收入;在中秋、春节等节日,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缓解生活压力。像上面的例子还有许多,他在驻村期间帮助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30余件。

  在张阔同志与驻村工作组队员的共同努力下,在乡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的密切配合下,在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下伙房村在2019年底顺利脱贫摘帽了。

  六、廉洁从政树形象

  他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尽职尽责,自觉地模范地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我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工作中,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无论困难多大、无论多艰苦,总是乐于接受并并保质保量的完成。生活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做到生活上勤俭节约,不搞大吃大喝,不参加任何不健康和庸俗的娱乐活动,较好维护了干部的廉洁形象。由于他脚踏实地的工作,各项工作都搞得有声有色,得到了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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