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明,蒙阴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其从事法院工作20多年,探索总结的“六步走”调解工作方法,建立的诉调对接“3455”工作模式,推出“加强诉源治理,创建无诉村(社区)”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所承办案件无矛盾激化、无因处理不当导致民转刑案件,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零信访的工作效果。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沂蒙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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