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帅,男,汉族,1987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桂林市监察委员会机关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副科长级),三级监察官。他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扎实,业务素质过硬,敢于善于斗争。主办了桂林旅股、桂林银行等一系列重大案件,其中旅股案章某某、李某某案件被列入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和党纪学习教育典型案例。桂林银行吴某案件为桂林市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受贿金额最高、挽损金额最多的案件。2025年7月因在重大专案查办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获桂林市纪委监委记三等功。
2025年12月,被授予“2025年桂林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