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娜,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副科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洛桑群佩,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发展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鲁绪超,山南市错那市委副书记、市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蔺占飞,那曲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中心管理九级。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洛桑晋巴,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副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鲁满,日喀则市萨嘎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洛桑旦增,日喀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鲁建彬,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和体制改革综合处处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洛登桑觉,阿里地区商务局内贸综合科科长、四级调研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梁奎斌,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罗洋,西藏自治区林草局规划财务处技师。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罗森,日喀则市仁布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卢李,阿里地区革吉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霞,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管理九级。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文全,山南市能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梅英,西藏日报经济频道记者助理记者。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雷溏,那曲市安多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乐欢,西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周边事务处副处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亮,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管理七级。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建川,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博物馆副馆长、研究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