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加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西藏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仁庆多吉,日喀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普布扎西,山南市浪卡子县委副书记、县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努海,山南市琼结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尼玛群宗,林芝市墨脱县农业农村局中级农艺师。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尼玛欧珠,日喀则市能源局能源管理科科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米玛卓玛,日喀则市投资促进局投资促进科三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梅子,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四级调研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马宁,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马立,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专技十二级。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马念冬,西藏自治区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梅中林,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马先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研究处四级调研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马振国,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海援藏联络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马雪飞,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数字经济处管理九级。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洛追巴桑,那曲市聂荣县色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洛松巴丁,昌都市左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罗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洛松桑登,昌都市江达县青泥洞乡党委书记。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洛桑石加,阿里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二级监察官。2026年9月,被授予“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