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飞,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处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林志芳,衢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审理部部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陈磊,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国际航运仲裁院院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邵黎明,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温州(律证)所法定代表人。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蒋兆飞,温州东海司法鉴定所副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金涛,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王德明,浙江中和司法鉴定中心常务副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胡祖平,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徐莉,宁波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沈秀丽,浙江省丽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干部。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张巧英,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章超超,浙江省台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黄洪溪,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程钢,浙江省衢州市信安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余志仁,浙江省开化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俞一星,浙江省海宁市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徐立,浙江省金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丁海鸿,浙江省德清县公证处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时宁,浙江省绍兴市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林为口,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副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