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昌吉州纪委监委第五监察室主任、四级高级监察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马军,昌吉州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指挥调度科科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宽,昌吉州党委教育工委委员,州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阿依江·塔勒哈提,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马佳,昌吉州文博院(昌吉州博物馆、北庭研究院)展陈宣教交流推广部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哈帕尔,木垒县边境前方指挥中心护边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韩生荣,木垒县统战工作服务中心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朱毅,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产业服务中心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帆,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干部。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齐创文,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辉,奇台县奇台镇马王庙社区党总支副书记。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石维东,奇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干部。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齐义,奇台县古城乡南湖村党支部书记。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哈玉刚,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北庭路社区党总支书记。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杨晓桐,奇台县西北湾镇干部。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马英虎,吉木萨尔县司法局干部。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塔拉西,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统战委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刘潇,吉木萨尔县北庭学研究院干部。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巴斯波腊特·阿达力,吉木萨尔县三台镇喇嘛昭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乐,阜康市甘河子镇光明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十四次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