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丽琼,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三级调研员。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张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副处长。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范文杰,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与荒漠化防治处专职副主任、一级调研员。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马学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二级调研员。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李晓霞,河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一级主任科员。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赵一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一级主任科员。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石磊,石家庄市发改委社会科副科长。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任鹏月,石家庄市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科科长。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李烨翾,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十科副科长。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赵会钦,石家庄市深泽县残疾人联合会科员。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郑建,石家庄市妇儿工委办主任、市妇联副主席。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刘鹤,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三级主任科员。2023年12月,被授予“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
王亚楠,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粮油科副科长。2024年2月,被授予“2024年度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郑晓云,河北省国安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024年2月,被授予“2024年度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贾巍,河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24年2月,被授予“2024年度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刘若松,河北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2024年2月,被授予“2024年度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张华,河北省煤田地质勘查院高级工程师。2024年2月,被授予“2024年度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何素焕,河北省直一门诊体检中心副主任。2024年2月,被授予“2024年度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周淼,河北雄安新区财政支付中心财会组组长。2024年2月,被授予“2024年度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韩丽娜,河北港口集团行政管理员。2024年2月,被授予“2024年度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