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翼,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塔尔根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张敬雨,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宏图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一级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黄崇书,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翠岗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蔺广一,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宏图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赵雷,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翠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肖遥,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宋鹏宇,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翠岗镇旭日社区党委副书记。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陈涛,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综合执法队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朴鹏锦,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碧洲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张岩娟,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环卫站党支部书记。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杨东奇,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大乌苏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一级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刘美娜,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新民社区党委副书记。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张琪,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大乌苏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左先锋,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临江村主任。2026年6月,被授予“全国乡村振兴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魏子淇,饶河县山里乡党委副书记。2026年6月,被授予“饶河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谭洁,饶河县饶河镇荣久社区党支部副书记。2026年6月,被授予“饶河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蒋在川,饶河县西丰镇党委副书记。2026年6月,被授予“饶河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韩玉华,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职员、四排赫哲族村党支部副书记。2026年6月,被授予“饶河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黄静,饶河县纪委监委机关第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饶河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高鹏宇,饶河县大佳河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2026年6月,被授予“饶河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