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欢欢,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政法委党支部组织委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王敏,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医疗保障局党支部纪检委员、服务中心一级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周莹,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委员、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赵淑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委宣传部联合支部组织委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张正文,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委组织部党支部宣传委员、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一级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王龙,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塔尔根镇党委副书记。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李迪,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应急指挥保障中心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卢志国,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翠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李永梅,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翠岗镇旭日社区党委副书记。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王利鑫,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社区教育学院副院长。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王翠玲,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大乌苏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李广蓉,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宏图镇宏图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邓杰,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塔源镇塔源社区党总支书记。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刘盼,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新民社区党委组织委员、居委副主任。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刁志超,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互联网信息工作中心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沈冰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李安琪,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委组织部组织组四级主任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张丽杰,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塔源镇塔源社区党总支宣传委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张喆昌,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科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王鸿宇,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塔源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2026年6月,被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