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玮,方正县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艳玲,方正县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技术负责人。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刘瑞,方正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股室负责人。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李佳明,方正县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李文超,方正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检疫服务中心化验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由天南,方正县城市事业发展中心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魏晔,方正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计。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宇,方正县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许敏,方正县信访局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韦春方,方正县档案馆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杨子琪,中共方正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春艳,方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委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徐伟,方正县政务服务和社会信用中心副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丁睿,方正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纪冬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方正县委员会经济委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孙雯萱,方正县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茂艺,方正县直机关工委四级主任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马婧,中共方正县委社会工作部股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寒璐,方正县审计局财政及政策落实审计室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马瑞丰,方正县财政局预算股负责人。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