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巍,汤旺县公安局乌伊岭派出所所长。2025年12月,荣获“汤旺县劳动模范”称号。
张晖,汤旺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三级主任科员。2025年12月,荣获“汤旺县劳动模范”称号。
张胜,汤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25年12月,荣获“汤旺县劳动模范”称号。
李四海,方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沈永,方正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杜建宝,方正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宋垚,方正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副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田宇光,方正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纪程,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政治部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三级警长。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李志枫,延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潘晓东,依兰县公安局情报中心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史佳炜,尚志市公安局红星派出所户籍民警。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韩月,五常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夏冬慧,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平山人民法庭负责人(副庭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宋斌,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巡逻警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宋建宇,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律师。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齐飞,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四级调研员。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王镇,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一级检察官助理。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郑家龙,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关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