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四级高级警长。2023年2月,荣获“2021-2022年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张悠悠,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2023年2月,荣获“2021-2022年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马晓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3年2月,荣获“2021-2022年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吕静,鹤岗市惠民医院(鹤岗市职业病医院)党支部书记。2023年2月,荣获“2021-2022年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郝雅枫,黑龙江郝雅枫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年2月,荣获“2021-2022年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单洪梅,鸡西市公安局滴道分局河北派出所副所长。2023年2月,荣获“2021-2022年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梁晓云,鸡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2023年2月,荣获“2021-2022年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刘欣,女,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桃南派出所社区民警,三级警长,2023年7月2日突发脑溢血病逝,曾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赵明慧,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一级主任科员。2023年2月,荣获“2021-2022年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裴仲春,集贤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负责人。2023年2月,荣获“2021-2022年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华玉琦,大庆市公安局龙凤分局政委。2023年2月,荣获“2021-2022年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白杨,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2023年2月,荣获“2021-2022年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赵国新,黑龙江超悦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刘鹏程,牡丹江市直属机动森林消防大队队员。2023年1月,入选“全国林草系统劳动模范”表彰名单。
张孟义,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员。2023年1月,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杨欣,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审判员。2023年1月,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刘勇,建三江人民法院前进人民法庭庭长。2023年1月,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马国峰,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2023年1月,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郭春丽,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2023年1月,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马韫慧,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23年1月,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