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院娟,黄山市歙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兼未检办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吴长玲,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三级警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孙文霞,安庆市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高瑶瑶,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付蓉,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张科,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副科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曹缦,广德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汪芳,宣城市绩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徐鸿,池州市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检察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再娟,宣城市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方艳,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宣欢欢,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滕玉华,安徽金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静,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三级法官助理。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龚春辉,芜湖无为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二级警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毛平平,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妇委会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霞,安徽明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吴敏,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兼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黄园园,界首市人民法院四级法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凤丹,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副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