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莉,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三级检察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陈曼,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王红伟,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韩宝如,六安市霍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赵丽萍,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聂一凡,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陈悠燕,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艳,滁州市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方娟,安徽中特(六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赵瑛,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机关党委委员、妇委会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杨妺,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三级法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任婷,濉溪县人民法院濉溪人民法庭副庭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震,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晓璐,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治安民警大队治安股股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马磊,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杨晓燕,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晓婷,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一级法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任静,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陆顺风,合肥市巢湖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三级警长。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姚楠楠,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2023年7月,被授予“2023年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