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来宾,男,39岁,中共党员,现任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2003年9月入伍,2018年11月转业到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服役期间两次获得“优秀警官”,并多次获得嘉奖。转业后,继续秉持军队优良传统,甘于吃苦,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以检察匠心坚守为民初心,用实际行动诠释初心使命,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多次参加“巡河护绿守护公益”活动,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年来,参与办理的市检察院诉某化工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4件案件获得省检察院和最高检的高度肯定,3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获评最高检优秀检察建议。通过办案,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用实际行动体现检察担当。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主动承担较重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机关包干社区和居住地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先后十余次参加文明交通安全执勤、责任区域卫生清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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