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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玲

渭南市临渭区困难妇女儿童救助中心主任

  张小玲,女,1966年9月生,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困难妇女儿童救助中心主任。三十多年来,她始终坚守在公益事业的第一线,用无私的爱与行动温暖了无数困难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心。张小玲曾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助老模范、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

  做数千名老人的“女儿”

  自1998年起,张小玲先后为7800余名老人提供贴心服务,20多年来从未间断。她为困难老人减免各种费用130余万元,还为200余名老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让他们有尊严地离开人世。这些善举赢得了渭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003年,患有糖尿病的李叔入住老年公寓,因病情严重无法行走,生活难以自理。张小玲每天背着他上厕所,这一背就是5年,直到老人安详离世。2005年夏天,肠梗阻的王叔在医院上吐下泻,楼道里弥漫着刺鼻的气味。张小玲毫不犹豫地挽起袖子,为老人擦洗身体,并清理了楼道卫生。病友们得知她只是公寓院长时,纷纷感叹:“比亲女儿还亲!”

  70多岁的陈老人曾是教师,他风趣地说:“鹏程老年公寓是‘回收站’,张小玲是‘回收站站长’,收留我们这些走路不行、脑子不灵的老年人。”最后,他竖起大拇指总结道:“她用心中大爱,为老人撑起一片天。”

  为困难妇女点亮希望之灯

  从1989年救助第一个流浪女开始,张小玲已救助困难妇女儿童1300多人。自筹资金设立困难妇女儿童救助中心后,她累计帮助1650多名妇女维权,并为13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400多名困难妇女和脱贫户开展各类关爱活动。

  2010年,离异的佳慧遭遇车祸后精神分裂,治疗恢复后却被继父和姐姐软禁。佳慧偷跑出来向市妇联求助,但在救助过程中,她的亲属强行将她送往精神病院。张小玲及时制止,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佳慧通过司法援助维护了自身权益。

  张小玲还多次对判处监外执行的丽达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安慰,并将其安排到自己的老年公寓工作,帮助她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开启新的人生道路。2021年,张小玲偶遇婚姻不幸的安吉,主动帮助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鼓励她开办公司。如今,安吉每逢节假日都会到老年公寓做义工,将张小玲的爱心传递下去。

  18年如一日,走亲访友送温暖

  在渭南市,张小玲有许多“亲戚”——五保老人、困难儿童、困难家庭……每逢春节、三八节、重阳节等节日,无论工作多忙,她都会带上礼品和红包,走访这些“亲戚”,问冷暖、送祝福。这一坚持,就是18年。

  她的足迹遍布渭南市临渭区、高新区、华州区、澄城县等地,累计捐款捐物40余万元,资助困难学生16名,助养孤儿11名,“一对一”帮扶困难儿童9名。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她克服重重困难,捐赠了20万余元的疫情防控物资,并为47名失业的“亲戚”提供工作岗位,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

  张小玲用30多年的坚守与奉献,诠释了什么是大爱无疆。她不仅是数千名老人的“女儿”,更是困难妇女儿童的“守护者”。她用行动点亮了无数生命的希望,也为社会注入了温暖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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