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程,男,33岁,灵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员,从事公交驾驶工作2年。他是灵宝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定向培训的驾驶员,在驾驶工作中他始终始终如一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行驶牢记心间。今年2月,在新华书店公交站台附近停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着火,他们公司5人合力救火,共用了8个灭火器,火势才慢慢变小,这时消防工作人员也赶来,彻底将火扑灭,并对现场进行细致清理,防止火势复燃。他说:“能够和同事们一起为扑灭大火做出些贡献,减少人民安全财产损失,这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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