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甲,女,汉族,1987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朔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该始终深耕纪检监察一线,2019年至今主审案件68件,处理处分市管干部71人,其中给予处重处分12人,审理审核职务犯罪案件14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60.9%,所审案件无一申诉。2019年,牵头组织开展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专项问题整治,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奖金152万余元。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审理了李登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系列追责问责案,处理处分公安、检察等相关责任人员24人,给予重处分10人。2020年,牵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18类1697个,问题整改率达83.32%。连续3年组织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回访人数1330余人,该项工作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网站进行了专题报道。在挂职锻炼期间,梳理协调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52个,解决群众“急难愁办”问题14个。坚持把为民服务融入纪检监察事业之中,提级审核县(市、区)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8件、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15件、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案件13件。应县疫情防控不力问责案,16名履职不力人员受到相应的处理处分。2022年团中央、人社部授予其“第21届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2024年4月,被授予“2024年山西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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