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履,茅台酒创始人(1858—1931),世居仁怀县茅台村(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历史上称为仁岸),祖父王振发(1793—1857)于清道光年间在茅台创办著名商号“天和盐号”经营盐业。茅台自古出好酒,王振发由于商业往来需要用酒宴请客商或送礼,在茅台村黑菁子(地名:茅台观音寺社区)创办了“天和号烧房”,酿造当地人称的“茅台烧”宴请官绅和行商坐贾。
自王泽履的祖父王振发经营盐业发迹始,王家成为茅台巨富。到父亲王用兵时,王家的“王天和盐号”遍及仁怀各地,王氏家族进入鼎盛时期。王泽履是独子,王用兵去世后,自然由他继承家业。他的田地大约包括茅台镇银滩坝子、仁溪沟、长榜、高榜、田榜上、黑庆子、河口、河沟、回龙湾、春树、安村坝等地。直到民国年间,衰落的王家土地仍延伸到毗邻的四川古蔺境内。解放初,王泽履的孙女王宗辉由于经济困难,曾步行到四川合江收地租。佃户爽快地交了地租,才说,已经好几年没人去收过租子了,此外,茅台街上还有湾子头、下场、中街、新栈房等处商铺,另有油房、碾房、私渡等,也是王家的私产。因此,当时人们称茅台镇为“王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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