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男,汉族,1980年10月出生,无党派人士,大学本科学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王晶从事法院工作24年,近5年审理案件2300余件,其中主审800余件。主导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在审理“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系列案时确立“合理使用不侵权”裁判规则,该案例受社会广泛好评。主编《知识产权审判实务指引》等3部专业著作,填补类案裁判标准空白。构建审判质效“青城模式”,编撰多部类案裁判指引,使不当得利等纠纷案件质效大幅提升。首创北疆司法现代化“三个率先”:建成首个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体系,上诉案件流转周期大幅压缩;研发移动办案平台实现无纸化外出办案;主导开发智慧评查系统获国家软件著作权。2023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法官。
2025年4月,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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