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朝华,男,65岁,丰都县虎威镇同心村村民。2015年,隆朝华的弟弟因意外导致重度残疾,彼时父母已去世,家中只剩兄弟二人和一个年迈的继母。面对这一困境,隆朝华没有退缩,他毅然承担起照料弟弟和继母的重任。十年间,他每日为弟弟穿衣喂饭、打理起居,对继母关怀备至,毫无怨言。此外,他还热心帮邻居办事、参与村里公益,即便遭遇误解,他也从不辩解,始终用行动传递温暖,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用十年的坚守、日常的善意,诠释了“手足情深”,“孝老爱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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