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树明,男,汉族,1993年4月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监狱民警。
2023年2月4日,刘树明回家探亲期间,与家人一起前往距离山东省临沭县朱村红色旅游景点游玩。在途径景区内人工湖时,发现一名儿童落水。此时,落水的孩子越挣扎越往湖底沉去,湖水已经淹没孩子头顶,忽隐忽现,情况十分紧急。
刘树明立即奔至事发湖边,发现孩子已经距离湖边较远,在湖边难以施救。鉴于当时情况紧急,刘树明顾不上脱去外套,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跳入冰冷刺骨的湖水中,奋力游向正在水中挣扎的孩子。游到小孩身边后,刘树明一把抓住体力不支的孩子,将其全力托出水面,努力向湖边游去。因湖边淤泥堆积,刘树明在携带孩子返回岸边时,几次险些滑倒陷入淤泥里,但他毫无惧色,凭借一股一定要将孩子安全救出的执念,终于在刘树明的父亲和小孩的爷爷协助下,将孩子成功救上岸。
2023年2月16日,刘树明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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