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培军,男,汉族,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该同志注重加强业务学习,综合素质高。工作中勇挑重担,承担了栖霞区大量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年均审案超过300件,撰写了上百万字的仲裁文书;敢于创新工作机制,以“一个中心、两大平台”模式为核心,推动构建了多元化、立体式的一站式劳动争议解纷体系。该模式整合基层调解、仲裁调解与司法资源,形成“预防—调解—仲裁—诉讼”闭环链条,打造了具有栖霞特色的亮点品牌。个人获得南京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