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军,男,1952年10月出生,龙口市黄山馆镇黄山馆新村村民。刘克军弟弟1990年患精神疾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弟媳身体虚弱,2年前彻底失明。在弟弟家的生活里,刘克军成了主力。他把弟弟家的农活都揽在自己身上,帮助弟弟打理果园;自己家里做了包子、饺子,总会送给弟弟;弟弟发病时,经常与他人发生矛盾,刘克军带着礼物去对方家里替弟弟道歉。 刘克军夫妇的行为感染着孩子们,他们也以父母为楷模,主动帮助父母承担起照顾叔叔的义务。逢年过节,他们都会给叔叔送钱送物。 刘克军默默照顾患病弟弟三十余载,一个人撑起了“两个”家庭。他曾获得龙口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猜您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