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朋,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在单位领导和同志们的热心帮助下,刘建朋同志对待工作始终保持着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无论是日常办公事务的处理还是检察监督办案的审查,都能做到有条不紊、精益求精,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
深刻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始终将其视作提升自身政治思想素养的关键途径。坚持每日研读党报党刊,认真研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体悟党的方针政策,确保自身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契合。注重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行动,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为群众化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充分借助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契机,将法律咨询服务切实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工作作风严谨务实,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同时,注重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和立场坚定。积极参与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与同志们深入交流探讨,携手共进。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时刻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持续提升自身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 先后被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6年、2023年优秀共产党员。
二、强化法律监督,法律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始终坚定不移地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持续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实践过程中,高度重视办案质量的提高,致力于达成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由自身办理的司法案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对自身提出严格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时刻秉持“赶考”的心态,以“如我在诉”的境界,认真审查每一个案件,保证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正当、定性准确无误、处理合理合法,始终担当犯罪的追诉者、无辜者的保护者以及正义的捍卫者。
自2007年投身检察工作以来,秉持为民司法的初心与使命,扎实推进并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善于聚焦各类检察专项活动中的重点与难点案件,坚决肩负起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将监督职责做细做实。先后于政治、反渎职侵权、反贪污贿赂、侦查监督、行政检察等部门任职,办理案件300余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办案件均做到认定事实清晰、证据审查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在法律文书制作上力求严谨规范,确保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注重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地方法治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自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调至行政检察部门,近年来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0余件,组织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2次。指导礼泉院办理的王光显与礼泉县人民政府履行职责检察监督案,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淳化县院办理的自然资源局申请执行陕西红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拆除建筑物、退还土地、罚款决定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作为优秀案件通报表扬。个人承办的李某某等11人诉某市某镇人民政府、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认行政协议无效检察监督案被省院评为行政检察一体化典型案例。参与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200余卷,发现各类不规范现象30余件,指导县院制发类案检察建议28件进行纠正,并通过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等方式,助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2025年被陕西省政法委员会聘请为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第一届案件案件评查人员库成员。积极办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化解行政争议、司法救助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获得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2023年因表现突出被评为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荣获咸阳市卷烟打假打私先进个人称号、2021年荣获第一届陕西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能手荣誉,2025年荣获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三、强化法律学习,科研理论水平不断提高。
除司法实践办案之外,在日常深入研习法律知识的进程中,亦未曾有过停歇。近年来,刘建朋同志立足于检察工作实际情况,秉持以学促干、以知促行的理念,持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聚焦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开展了深入且细致的调查研究,取得了若干重要的调研成果,并进一步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切实举措。
除自主学习之外,刘建朋同志还在职攻读研究生,研习环境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与刑法学专业,分别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与法学博士学位。2023年9月,《多次犯基本问题研究》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发行,荣获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调研特等奖。同年,其撰写的《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困境和出路研究》调研文章被《诉源治理语境下检察履职的理论与实践论文集》收录,荣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诉源治理语境下 检察履职的理论与实践”主题论坛二等奖,且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与咸阳市总工会建立了“检察 + 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
2024年,刘建朋同志以“涉虚假广告犯罪行刑反向衔接”为题申报最高检“2024年度十大行政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获批后顺利结项,课题编号为XZJC2024518。目前,刘建朋同志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理论调研人才库成员、全省行政检察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咸阳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然而,他并未因此而满足,反而更加坚定了继续开展法律研究的信念,期望为咸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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