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男,汉族,198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乌海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一级警长),副高级警务技术。
多年来,他通过大数据侦查技术支撑侦破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3起、厅毒品目标案件8起,公斤级毒品案件2起;配合缴获各类毒品6000余克,仿制式手枪3支、六四式子弹58发,协助抓获吸、贩毒人员共计200余人,创造了乌海市缉毒业务上多个“第一”的辉煌战绩,为乌海市的缉毒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在追逃工作中,他创新应用的“333”技战法,屡屡抓获重特大上网逃犯,成为自治区攻坚克难的数据追逃尖兵,在自治区专项追逃工作中仅一个半月的时间内抓获网上逃犯82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协助各专案组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0起,查封扣押冻结资产14.5亿余元,为乌海市公安局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贡献关键力量。在抽调自治区公安厅侦办某专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数据导侦作用,现场查扣现金1.25亿元,冻结资金1.07亿元,冻结房产3300万元,共计追赃挽损2.65亿元。多次参与侦破公安部、公安厅、纪委监委督办的重特大专案,为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2022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24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2025年,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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