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武选(1897年7月23日—1993年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安徽省阜南县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建国前曾担任固始县宣传部部长兼一中队长,皖西北道委保卫局第二科科长,皖西北道区苏维埃工农监察委员会主席,红四方面军第四军十师政治部保卫科科长,川陕省保卫局副局长,独立第二师师长兼省保卫局局长,八路军第一二九师政治部军法处处长,辽东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处长,东北军区军工部第八办事处副主任,第四野战军后勤部兵站部政治委员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兵团后勤部副政治委员兼湖南省军区后勤部政委,中南军区后勤部军法处处长,中南军区驻武汉办事处副主任,武汉军区军事法院院长等职。他还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3年1月27日,丁武选同志病逝于郑州,享年96岁。
猜您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