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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卓为

吉林市船营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何卓为,女,满族,1956年8月生,中共党员,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卓为退休前是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退休后她选择把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投入到青少年法治教育之中,为预防青少年犯罪贡献自己的力量。何卓为曾荣获吉林省优秀志愿者等荣誉。

  退而不休 做法治教育的“急先锋”

  退休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是享受天伦之乐、安度晚年的开始,但对何卓为而言,却是一个全新的起点。2016年,何卓为被吉林市关工委聘为“护航青春志愿者”、法治宣讲团讲师及吉林市关工委法治关爱团秘书长,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学校的讲台上、社区的活动中以及看守所的提押室里。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自己经手的真实案例,向学生们讲述法律的重要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她详细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及年龄的界定,并结合案例逐个剖析这些行为为什么构成犯罪。她还告诉同学们,一旦受到刑罚处罚,升学、择业等会有很多的限制,教育他们懂得敬畏。她的课总是座无虚席,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普法过程中,何卓为走进各级各类学校及社区,为学生及家长普法授课。为了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重点落实乡镇学校,2024年3月,何卓为驱车往返近90公里,深入到只有一个学生的船营区搜登站镇赵家油坊村小学,为这名同学送去法治的阳光。9年来,她不辞辛苦,共普法授课20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次,只为普法路上不落下一个人。

  决不放弃 做关爱帮教的“心灵导师”

  除了日常的法治教育,何卓为还特别关注那些因一时失足而陷入困境的涉罪未成年人。在她看来,这些孩子并非天生的“坏孩子”,而是由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他们走上了歧途。因此,她积极投身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用法律的光芒照亮他们回归正途的道路。她亲自走访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了解他们的成长环境、性格特点、犯罪原因等,为他们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她不仅是他们的法律导师,更是他们的心灵朋友。她耐心地倾听他们的心声,鼓励他们勇敢面对错误,积极改正自己的行为。

  2023年2月,何卓为帮助了一名年仅14岁犯有抢劫罪、附条件不起诉的小刘,考验期一年。小刘两岁时父母离婚,母亲不知去向,父亲再婚,相依为命的爷爷奶奶又相继离世。无依无靠的小刘想去南方与父亲共同生活却被其无情拒绝,从此小刘结交了一些辍学和从监狱出来的人,走上了犯罪道路。何卓为放下说教,从温暖他的心入手,对他嘘寒问暖,关爱有加。时间长了,小刘把何卓为当作唯一可以信赖的亲人。何卓为也把小刘当成自己家的孩子一样看待,从衣食起居到自食其力,为小刘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就这样,一个曾持刀抢劫的冷血少年,被何卓为的爱感化,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类似小刘这样赦罪不诉的未成年人,何卓为已帮教了85名。

  解决问题 做传递爱心的“火炬手”

  何卓为在工作中还了解到,某村小学的学生小马,在其出生3个月时因病导致失聪,因此父母离婚,又分别再婚,孩子“扔”给了爷爷抚养。孩子的爷爷为了给孩子治病欠债20余万元。何卓为得知这一情况后,买了学习用品和食品去学校、家里看望,并联系有关部门、社会的爱心人士帮助孩子植入了人工耳蜗。

  岁月如梭,转眼间,何卓为已经在这条道路上走过了9个春秋。在何卓为的不懈努力下,她主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成为吉林市乃至吉林省的一项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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