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爽,女,汉族,1981年4月生,中共党员,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她坚守民商事审判一线19载,长期奋战在基层派出法庭,办理了3000余件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化解了大量涉及群众急难愁盼的矛盾纠纷。工作过程中她讲究方式方法,精于抓重点,善于做调解,办理的案件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正能量,起到了积极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她用她的执着坚守和默默付出,把法律的理念、法治的力量和司法的温度渗透进辖区每一名人民群众心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誓言。工作期间,她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山东省先进工作者、首届齐鲁最美法官、山东省优秀法官、济南市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济南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心系身边事,尽力解纠纷的能动型法官
在工作中,她特别注重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案制宜,实现了巧办案,办巧案。她所在辖区的村居因旧村改造拆迁引发了与村内商业街承租人之间的群体性纠纷,因承租人的抱团抗拒,严重影响了旧村改造的进程并且造成了很大的信访压力,村居作为原告将带头抗拒的一户起诉到法院,要求腾房,这种矛盾激化、影响面广、处理难度大的案件处理起来相当棘手。接手案件后,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庭前充分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取得了双方尤其是被告方的信任,同时充分了解案件背后的情况,对案件来源和双方的矛盾点了然于心;庭审中思路清晰,对突发事件快速及时准确的作出处理,掌控了庭审节奏,一次庭审就查明全部事实,及时化解了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及时安抚好法庭门口前来助阵的其他承租人,避免了较大规模的斗殴;庭后释法析理,帮助双方充分分析利益得失,让双方对判决结果有所预期;及时准确做出判决,判令承租人腾房并由出租房补偿一定损失;判后引导承租人上诉而非上访,化解信访压力;在二审期间,仍坚持与双方联系并积极协调补偿款数额及给付方式,最终帮助双方协商确定了补偿款数额,承租人撤回上诉。在村居有力的工作下,与其他承租人的纠纷均顺利协商解决,未再引发大的纠纷,也没有一起再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这个案件的处理真正起到处理一件、带动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也是她在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巧办案的真实写照。
春风化细雨,枝叶总关情的和谐型法官
在办案过程中,她以实际解决纠纷为目的,以减轻当事人诉累为追求,探索多元化解纠纷的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去年她办理了一起商品房买卖纠纷,虽然仅有一起案件,但交流过程中却得知同一小区存在同样问题的业户有近千户,都在观望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很有可能导致近千件诉讼案件进入法院。她查找大量资料,做了充分调查,用最快的时间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开发商给予业主一定赔偿,判决书说理部分有理有据、清晰可查,当事人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判决结果并对一审判决给予了充分肯定。二审结束后,为了妥善解决剩余的近千户业主赔偿问题,也为了将矛盾尽快化解,满足群众多元、便捷、高效的化解纠纷的司法需求,她带领调解员及团队提供集中上门服务,现场为有需求的业主办理司法确认,由于准备充分,一天就办结24起司法确认案件,实现了多元解纷,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后续大量业主也通过司法确认确定的调解方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了纠纷,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
常修为政德,常怀律己心的廉洁型法官
随着办案时间的推移,廉洁司法早已潜移默化为她的职业习惯,成为她职业生涯中无法割舍的情愫和立身行事的根本。在她的女儿面临幼儿园入园难题、无园可读时,她正巧处理了家附近的一家知名幼儿园的涉房纠纷,幼儿园将面临败诉结果,但不知通过何种渠道辗转得知她女儿入园难题,这家幼儿园的园长亲自给她送来了入园表格并承诺对孩子给予最大照顾,面对这种诱惑,她毫不犹豫的说“不”;案件通过她的努力最终调解解决,幼儿园园长再次给她送来入园表格,她仍然坚定拒绝,瓜田李下之事,她第一时间远离。
手中握着一柄法槌,她用法槌来捍卫公平正义,心中装着一把标尺,她用标尺来丈量为民初心。在“初心如磐、使命如炬”的司法实践中,不管哪个季节,她都让群众感受一个和谐明媚的法治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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