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成,男,汉族,1968年7月生,牺牲前系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城发乡双河村治保主任。
2024年9月8日下午5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海驾驶大型挂车,行至榆树市城发乡农电所时,先后撞击两辆轿车,并持剪刀扎伤两名驾驶员,现场非常混乱。路过的高明成上前劝说张某海停止行凶,不料张某海嘶吼着挥刀朝高明成扎去。高明成侧身躲避时仍被刀划伤手臂,上前夺刀时两人扭打在一起。张某海疯狂挥刀,致高明成头部、上身多处受伤,鲜血浸透衣服。虽然身受重伤,高明成仍死死抓住张某海防止其伤害他人,直到体力不支倒下。民警赶到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高明成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2025年7月,高明成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2025年10月,入选“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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