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军,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王健法学院教授。
该同志积极推进新文科与法治人才培养创新,主持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主讲的《侵权责任法》先后获评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民法典编纂、司法解释制定与法律适用,曾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等。作为中国法学会、中国社科院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深度参与民法典起草;任省民法典宣讲团副团长,深入机关、企业、高校、社区开展宣讲200余场,被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