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男,1991年1月出生,铜陵市枞阳县公安局枞阳派出所驻双龙村辅警。
2025年6月23日傍晚,陈志下班后在家吃饭时接到电话,得知长河村理发店店主刘某某要投江自杀。他立马放下碗筷飞速赶往江堤,并在2公里的江堤上来回寻找。听到附近群众说“在前面的芦苇荡里有求救的声音”,陈志顺着声音往里寻找,发现刘某某正在江水中挣扎,随时都有被冲走的危险。紧要关头,陈志顾不上自身安危,一个“猛子”跳入了湍急的江水中,奋力向刘某某游去,在其沉入江中的最后一刹那,抓住了刘某某胳膊,顶着急流将刘某某拖到岸边。随后,枞阳派出所出警民警赶到。最终,陈志在民警的帮助下,成功将刘某某从江中捞起并抬上救护车。
2025年10月,陈志跳江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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